一、业务介绍
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是指向购买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企业(借款人)发放的定向用于支付成员单位货款的信贷业务。买方信贷业务必须基于买卖双方真实、有效的购销合同。
二、贷款用途要求
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《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财务公司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应严格遵守以下贷款用途管理要求:
1.买方信贷资金仅用于支付成员单位货款,禁止挪用;
2.买方信贷资金不得用于金融资产、股权等投资;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、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等。
三、业务办理所需资料
借款人申请买方信贷,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:
1.借款申请书;
2.成员单位产品购销合同的复印件;
3.借款人最新公司章程、营业执照(正、副本)复印件等公司证明资料;
4.借款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权决策机构(人)同意办理该笔贷款业务的决议、授权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书;
5.借款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;成立不满三年的借款人,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;新设企业未经审计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;
6.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必要的个人信息;
7.借款人基本情况介绍;
8.借款人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,须符合其要求,借款人须提供最高决策机构颁发的项目立项等批文、或具备同等效力的批复、或备案文件;
9.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状况,公司可要求借款人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,并要求其提供担保相关资料和证明;
10.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咨询电话:赵老师 028-87583773